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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业单位的“其他支出”应加强监督管理
时间:2007-11-23 9:21:54 作者:yqsj 点击: 评论
 

墉桥区审计人员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,发现“事业支出--其他支出”事项名称较多、内容较杂、数额较大。从支出名目上看,有捐款、赞助、慰问、贺礼、补助参观学习以及奖金等;从支付对象上看,有学校、企业、团体、协会以及个人等;从资金支付形式上看,有现金、银行存款、实物;从入帐票据种类上看,有三联单收据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、商业部门的票据等;从支付金额上看,少则数百元、几千元,多则数万元以上。在这些“其他支出”中,有的支出与本单位工作没有直接联系,有的支出票据不规范,这些资金使用效果难于核实,年度会计报表支出不能准确反映,甚至有些支出为人情往来费用等。针对以上现象,我们建议: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“其他支出”管理和限制,“其他支出”内容应尽量分类,专项经费支出要单列,捐款、赞助等支出要符合有关规定,财务票据要符合财经法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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