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升审计项目质量,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整治功能,近期埇桥区审计局重新组合了综合法规股,设立专职复核人员,并对原《审计项目复核办法》进行了补充修定。要求所有审计项目复核内容以审计署6号令为标准,严格执行审计组、审计组所在部门、复核机构三级复核制度。特别是针对审计组长和业务股长为同一人时,要承担前两级的审计复核,工作中常常是只复核一次的情况下重抓前两级复核,加强审计组长对审计证据、审计日记、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和检查工作。为把审计质量风险降至最低,我局加大综合法规股复核人员工作量,将审计复核关口前移,要求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前、审计中和审计后的全程复核,对提高审计质量,规避审计风险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。 |